by 李元雄長老 2/10/07
原發表於 禧年經濟倫理基金會及神學院等合辨特會09.25.2004
1995年4月斯托得(John Stott)在他「回顧洛桑,前瞻2000」(譯文原載於校園雜誌1995年12月)的這篇文章中說到:「1974年7月在瑞士洛桑舉行的福音會議,主辦單位原先的目標,是探討福音遍傳的策略和方法。可是,會議中最引人注目的課題,卻是教會的社會責任。而且,會議的重大結論之一也變成:肯定傳福音和社會責任兩者同樣是教會的主要使命。…他說:會議結束至今廿年,它的影響和衝擊仍未停歇;洛桑信約也依然在呼喚福音信仰者的良知和靈感」。今天我們在這裏研討「從聖經看社會責任」的議題,雖然距離第一次的洛桑會議已過了卅年,相信這個呼喚福音信仰者的良知和靈感仍然強烈,並且這卅年來,我們基督徒在社會責任上所付出的努力恐怕仍然還是不夠。
近100年來,我們期盼在無限制的經濟成長中,提供所有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所需,但是工業化後的經濟,無論是資本主義的市場導向經濟或共產主義的計劃導向經濟,都只以提高生產量或服務量為目標。從工業革命到盡智慧所能的創新科技,我們開發了地球上無數的資源寶藏。在這100年間,勞工的生產力增加了五十倍。廿世紀的經濟和社會的繁榮,可以說是工業革命後的成果,它帶來了今天所謂的已開發經濟,並且還以人類歷史前所未有的速度繼續在增長中。
但是,我們是否好好管理了神所創造的資源,並且提供所有的人類最基本的維生物資呢?按資料顯示,今天世界上僅有三分之一的人能享有充分的資源;其他三分之二的人是生活在貧窮中,沒有能力取得最低的維生必須物資。因著食物缺乏造成營養不足的現象,影響最深的是那些五歲以下的幼童以及孕婦和老年人。在全球食物供應的失衡中,我們仍然還未看到有何改善突破的跡象。今日全球經濟危機的狀況,也反映出我們傳統經濟模式的不足,但是,有何改善之道和出路呢?
以下就從聖經的原則,來探討基督徒對社會責任應有的觀念及實踐:
基督徒對社會責任應有的觀念
1. 基督徒信仰中的經濟規範
新舊約聖經中都顯明了上帝這位宇宙萬物的創造者,祂對人類無窮的愛和憐憫,「祂為受屈的伸冤,賜食物與饑餓的,耶和華釋放被囚的」(詩一四六:7);道成肉身的耶穌,祂的使命「是要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十:10);以賽亞先知說「耶和華是公平的神」(賽卅:18b)。聖經多處明確的告訴我們,神對人的愛並不止於心靈,或只關乎教會中的崇拜禮儀,祂也同樣關心人類經濟生活的所需,例如:財富、貧窮、公義、饑餓、資源的分配等等,因為經濟的事物也是關乎神與人類的盟約。
在創世記我們看到,神用祂的大能和權威的話語,創造了宇宙萬物的生命,並且供應人類一切所需。然而,一般教會卻只強調提高心靈的層面,而忽略了物質的需求。神宣告祂所創造的一切都是好的,對人類也都是有價值的。神設置伊甸園,把亞當和夏娃安置在園裏。神叫亞當耕種和看守園子,使各樣的樹從地裏長出來,不但悅人的眼目,也好作食物。伊甸園代表豐富的生命,神賜與地上的人類有足夠的資源,使所有的人類都可以有基本的物資來供應每天的生活。但是,人類的始祖亞當和夏娃背叛了神的命令,罪惡的結果造成物資的缺乏,破壞了神當初創造時的美善。
另外,在出埃及記中經文一開始,便詳細記載了人類失去神創造時的豐富,法老王指派的督工「轄制他們…」(出一:11);另一處經文也說到,「耶和華說:我的子民在埃及所受的痛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的痛苦,我是知道的。…」(出三:7)。神如何回應以色列民呢?祂沒有單單使他們脫離精神方面的轄制而已,神帶領以色列民脫離了奴隸的生活,使他們不再重受經濟的轄制。在摩西五經中,具體地記錄了神與以色列民建立盟約。約的內容,它特別強調要顧念那些貧窮困苦人的需要。摩西五經指出了以色列民對神應有的信心,以及對社群應有的責任等等。可惜以色列民忘記並違反了與神的盟約。在舊約列王時代,明顯急速的產生了許多經濟和政治特權的階級。神透過歷代的先知,揭櫫種種不平等、貪心、和受壓制的社會現象,也警戒漠視和剝削窮人的種種行為,都是違背神的心意。
在新約四福音書中,可以看到耶穌的事工包含了經濟倫理的議題。耶穌曾多次指出當時的社會,如何蓄意地排斥罪人以及欺壓窮人、婦女和痲瘋病人等。相對地,耶穌卻藉著傳揚福音、講說比喻和醫病趕鬼與這些困苦人來往。耶穌所活畫出來的神,是一位慈悲的主人;祂豐富的家道也供應那些在社會經濟體系中被忽略的人們。
耶穌道成肉身,生活在窮困人的當中。當祂在家鄉開始祂的事工時,祂宣告:
「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
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
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
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路四:8)
耶穌的事工正應驗了先知以賽亞的宣告(賽六十一:1,2)。在登山寶訓中,耶穌指出那些貧窮、饑餓、哭泣、以及受逼迫的人是有福的、是被神所喜愛的(路六:20-22)。耶穌教導我們,在對神的忠心上,不應該將信仰生活和經濟生活分開;我們不能事奉兩個主:上帝與瑪門(太六:24)。祂也警告人如果妄圖積攢財寶,必有礙他對神的事奉。
2. 基督徒經濟公義的原則
耶穌在大審判(The Great Judgment太廿五:31-46)的比喻中,說明了一個公義的經濟制度,能夠提供人民基本的民生物資所需,並且可以幫助社會那些貧窮以及弱勢的邊緣人有更多生存的機會。為了保障神家中的每個人都能得到最基本的生活所需,經濟機構的生產非常重要。但是如果只把生產視為偶像,那就與聖經的原則相違背了。律法書上有明文的限定來保護那些貧窮人的安全與及福利;以及社區的尊嚴、土地的需要和權利。先知也呼籲資源的公平分配,以及社群間盟約關係的實踐,要比經濟的效率或農產的增加應有更優先的考量。耶穌經常指責那些只知一味積蓄財物的富人(路六:24;八:4-15;十六:19-31;十八:24-25)並且警告他們說「你們要謹慎,遠離一切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並不在於家道豐富。」(路十二:15)在耶穌一系列的教導中,祂勸戒富有者應當分享財富,而不是僅僅投資在股票市場,以求得較好的投資報酬而已。基督徒應當肯定經濟活動可以提供社會大眾的基本所需,評估經濟制度也不能只看生產力及效率,而將失業者、低收入戶、兒童、及無依的老人視為累贅。單單以國民生產額來衡量經濟系統是否成功是不足夠的,因為只強調生產力及國民收入並不能顯示出生產的有效利用程度及生產利益上是否得到公平的待遇。
以信仰為中心的經濟學其重要的準則之一,端視有否設立特殊機構及政策來保護和增加窮人、弱者、社會邊緣人的生存機會,這樣的準則是耶穌道成肉身事工的現代化。它不單為窮人帶來了好消息,也實踐了先知保護窮人、孤兒寡婦的命令,也是神愛世人的反映及延伸。
基督徒對社會責任應有的實踐:
民主經濟〈Economic Democracy〉,是指一個所有的人都能參與而且也能受惠的經濟體系。聖經中提到,神與希伯來民族所立的盟約是一生之久的關係,使公義能在社群中彰顯。這個盟約成為人與人之間互動的規範,其中包含共同的責任與委身;所有的人都能分享上帝創造與救贖的結果。
經濟是屬於人民的,正如政府最終亦成為被治理者的產物。經由政府所立的政策,我們和鄰舍以及整個社區都蒙受福利。民主經濟需要一種架構使人民可以表達自己的觀點、參與政策的釐訂以及改善革新的機會。民主經濟讓窮困及弱勢團體,在政治的決策過程上有較平等的參與。此外,民主經濟也可以經由各種不同的經濟機構如非營利團體、公會、社團組織等呈現,以成為社會公共政策成果的監督者,這也是保羅對多元恩賜各盡其職的精神所在以及實踐(林前十二:3-7)。
「過去一世紀以來,西方社會早已對社區和社會的諸多困境提出解決之道。例如一八八○年開始,德國提出了國家福利的概念,將愈來愈多的社區問題都交給政府去處理解決,但東德的瓦解也證實了它是失敗了。因為政府已經變得太大、太複雜、太遙遠,一般公民難以積極參與,我們不再相信社區工作可以留給政府去做」(參閱「非營利機構的經營之道」序文)。上個世紀初,美國資本主義社會吸引了大批的移民如潮水湧入;嶄新龐大的企業組織逐漸以公司的型態出現,為社會和政治帶來許多的革新,例如公共衛生觀念以及疾病防治的方法。各種團體也都爭相爭取新的權益:勞工開始組織公會、婦女爭取投票、童工法、工時限制等等的保護運動。今日我們也面臨相同的景況:社會和政治的革新將成為未來一、二十年的大事。慈善基金會的資金成為社會開創的投資,也是對社會研究及救濟唯一富有彈性的經費。
目前美國一年大約有兩千億美元的慈善捐款,全國共有約五萬六千個基金會。過去十年間,世界各地的慈善事業成長的相當快速。未來五十年遺產的繼承,預估至少可以達到四十兆美元。如果按照以往的趨勢,其中三分之一將成為慈善經費。此外,從工業革命過渡到知識經濟所帶來的財富激增,今日已製造出許多的一代富豪。如創辦微軟公司的比爾蓋茲,現在才四十多歲便已成立了全球最大規模的慈善機構。有趣的是,他正在延續洛克斐勒在廿世紀初開展的大業,努力推動廿一世紀的公共健康,只不過他的抱負更大,放眼全球。他認為在金錢投資和資源利用上發揮創意,能填補政府或市場均無能為力的疏漏。(參閱「關鍵十年」p.352-369)例如台灣企業家林百里及去年剛過世的溫世仁先生他們所創辦的黃羊川案例 - 千鄉萬才計劃。他們都是廿一世紀社會慈善事業家的榜樣及力行者。
觀察慈善事業百年來的發展,以非營利組織的途徑來實踐聖經中經濟倫理及人權公義是相當有希望的,也是指日可待的。以下圖來解釋這種概念:
一百年前,當美國的經濟正步向城市工業國之時,曾經出現過三項重要的慈善創舉:第一是洛克斐勒創辦的私人基金會,它是一般用途的永久基金,此基金擁有自主的能力;第二是美國聯合慈善基金會(United Way),它的捐款來源大都是一般在職的從業員工,他們從每個月的薪水固定捐款給此機構;第三是社區基金會,大部份的人雖不像洛克斐勒那麼富有,但是仍然可以把自己多餘的資源捐出,以服務社區。如果以2000年的美元幣值來估算,到了2010年,美國一年的慈善捐獻總額將可接近三千億美元。由於分期給付的經費數目已經提高,即使發生經濟衰退的現象,未來十年美國各基金所釋出的款項仍然可以超過以往25年的總和。
華人的企業大部份是以家族企業為主體的關係企業,如果每一個基督徒的關係企業以稅後純益的十分之一作為慈善基金,聘請專家管理,經營一個有效率的非營利機構,幾年後,基金的資本可以強大並且可以自給自足,不需向外界募款,否則只會吸收愛心大眾的資源而變成其他福音機構的競爭者。
教會要達成基督所託付的大使命 – 使萬民作耶穌的門徒時,就當遵循主耶穌的榜樣:祂不單傳道、教訓、醫治人,祂也宣稱自己的使命是「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所以教會不單要傳福音、培育造就信徒,服務社會也是教會應有的責任。面對今日仍有四十億貧窮人口的世界,如果慈善家和基金會可以提供靈活的社會創投資金,就可以對人民的公共福利有實際的更新和改善。若要建立一個公義的社會,非營利機構也扮演極重要的角色。約壹三:17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憫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太廿五:40「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但願基督徒企業家們也能再思以及實踐聖經的話語。
附註:延伸閱讀推介
1. 楊牧谷,《還我祭司的豐榮 – 我該怎樣做呢﹖給小子一杯涼水》(更新資源,一九九九年),頁267-286。
2. 維特.漢彌頓,《摩西五經導論 – 窮困的人》(華神,二○○三年),頁398-428。
3. 斯托得,《當代基督教與社會》(校園)。
4. 希爾,《商界高手 – 基督徒商業倫理縱橫》(宣道,二○○一年)。
5. 周功和,〈現代化的死胡同 – 永續發展與WTO的夢。回應:李元雄 – 不需要太悲觀;陳彥雲 – 實踐才有生機〉,《校園》,二○○二年十一/十二月,頁10-20。
6. 彼得.杜拉克,《杜拉克談未來管理》(時報文化,二○○三年)。
7. 彼得.杜拉克,《非營利機構的經營之道》(遠流,一九九四年)。
8. 凱利、雷登、全球企業網成員,《關鍵十年》(天下文化,二○○四年)。
9. 李克特、馬家敏編,《企業全面品德管理》(天下文化,二○○四年)。
10. Tom Sine,Mustard Seed Versus McWorld – Reinventing Life and Faith for the Future(Baker,1999)。
11. Rick Richardson,Evangelism Outside The Box – New Ways to Help People Experience the Good News(InterVarsity Press,2000)。